9月30日,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辽港股份”,601880)发布公告称,被合并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营口港”)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辽港股份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于2021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批复。根据合并项目交易方案及辽港股份与营口港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合并完成后,营口港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辽港股份或其全德阳营业执照代办资子公司将承继及承接营口港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并项目于2021年2月4日完成交割,辽港股份新增股份于2021年2月9日上市流通。
营口港自2021年1月29日起终止上市。2022年9月28日,营口港取得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辽)登字2022第2022000521号),准予营口港注销登记。截至目前,营口港注销(吸收合并)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